国际合作项目立项审核
及出国任务审批限时服务规定
职能部门:市科技局国际科技合作与招商处
责 任 人:杨富荣
一、报省、部科技项目立项审核
1、地方申报的政府间国际科技合作项目
申报单位递交申请材料后,市科技局国际合作处进行考察调研,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,自申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报送科技部;
2、科技部征集的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
根据科技部通知征集的项目,按科技部要求的时间报送。
二、出国考察、科技交流与合作、参加国际会议、科技展览会、研修培训
1、接到申请文件后,对符合规定的团组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转市外办下批件;
2、申请文件要求:局级单位带编号的红头文件,并附出国人员名单、外方邀请信、出访日程(或考察提纲、论文摘要);
三、举办国际学术会议和1000平方米以上的国际科技展览会审核
1、接到申请文件后,15个工作日完成调研、审核,符合国家规定的5个工作日内转报国家科技部;
2、申请文件要求:
(1)会展的中英文名称;
(2)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的中英文名称;
(3)会展目的及内容;
(4)举办时间、地点、会期或展期;
(5)会议人数和展览面积;
(6)经费来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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