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科技交易服务机构审批限时服务规定
职能部门:市科技局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
责 任 人:姚春生
一、书面材料审查
1、接到申请材料后,2个工作日内完成。
2、书面申请材料内容:
a)申请;
b)法人代表身份证;
c)机构章程;
d)机构固定人员名单;
e)附件(外地专业技术人员应需出具原单位和招聘单位的证明;提交租借场地一年以上的租借证明;注册资本来源说明或验资部门出具的验资证明)。
二、查看场地
1、接到全部申请材料后,10个工作日内完成。
2、要求:
a)必要的技术设施和条件;
b)符合规定的场所。
三、审查批准
1、接到全部申请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。
2、审批条件:
a)符合国家产业政策、技术政策、环境保护政策;
b)有明确的科技开发经营方向;
c)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并能独立支配的财产和经费;
d)有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;
e)有必要的技术设施和条件;
f)有符合规定的名称、场所和健全的组织机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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